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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推行工程建設項目“驗備合一”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發〔2025〕95號
各區(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行政審批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并聯竣工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辦事效率,根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2號)以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點事項清單〉的通知》(國辦函〔2025〕70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建行規〔2025〕7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現就推動“驗備合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并采用并聯竣工驗收(聯合驗收)模式的建設工程項目適用“驗備合一”,因特殊原因施行分期驗收的項目除外。
二、辦理流程
(一)滿足條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申請建設工程并聯竣工驗收時,可同步申辦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一次性提交并聯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材料(竣工驗收備案材料詳見附件)。
(二)并聯竣工驗收涉及的各專項驗收事項按現有流程不變。
(三)并聯竣工驗收牽頭部門收到各專項驗收合格意見后出具并聯驗收合格意見,同步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三、其他要求
(一)申請并聯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應達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各項條件,完成“多測合一”,按規定開展工程竣工驗收且驗收合格。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時,要及時收取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保修書等資料,未出具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二)各區(市)縣并聯竣工驗收與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由不同部門辦理的,應按照“一窗受理、一窗出件”的基本要求,優化內部流轉程序,確保企業群眾在辦理“驗備合一”事項時實現一件事一次辦。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7月31日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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