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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甘肅礦區住房和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于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市監檢測發〔2024〕80號)和省市場監管局、省住建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為督促各地扎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綜合治理,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相關情況
(一)檢測數據上傳總體情況
截至9月底,全省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監管系統”)中登記注冊質量檢測企業共321家(其中:總站機構244家,分站機構77家),累計上傳數據88.3萬余條(其中:鋼筋接頭21.3萬余條,鋼筋原材16.5萬余條,砼抗壓強度50.5萬余條)。從數據上傳數量情況看,蘭州、隴南、天水上傳數據較多,占總量的35.7%;有46家檢測機構還未在系統中上傳檢測數據(涉及31家總站機構、15家分站機構)。
(二)數據統計情況
1、數據質量情況。已上傳的88.3萬余條數據中,有427條無效數據(其中:鋼筋接頭47條,砼抗壓強度380條)、133條未采集數據(其中:鋼筋接頭18條,鋼筋原材16條,砼抗壓強度99條)、6647條二次采集數據(其中:鋼筋接頭2202條,鋼筋原材2401條,砼抗壓強度2044條)、1175條不合格數據(其中:鋼筋接頭588條,鋼筋原材362條,砼抗壓強度225條),二次采集數據占上傳數據總量的7.5‰、不合格數據占上傳數據總量的1.3‰。其中,臨夏、白銀、蘭州二次采集數據較多,平涼、甘南、臨夏上傳數據總量中二次采集數據占比較高。
2、不合格數據處理情況。監管系統已產生的1175條不合格數據中,已處理633條、正在處理18條、未處理525 條,嘉峪關、武威、定西、慶陽不合格數據均已處理,臨夏不合格數據尚未處理,蘭州不合格數據處理率不足20%。
(三)存在問題分析
相較于一季度通報情況,全省檢測機構活躍度和上傳數據情況均有所上升,和去年同期數據比較,上傳數據總量同比下降37%,至今仍有多家檢測機構未上傳檢測數據,說明建筑業市場仍持續低迷,部分檢測機構已面臨無業務可開展的地步,處境舉步維艱。根據日常檢查情況看,不按規定上傳檢測數據、違規進行試驗操作的情況時有發生,出具虛假報告的情況仍屢禁不止。
1、屬地主管部門運用監管系統針對性開展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不高。部分地區住建部門使用監管系統和運用數據分析的頻次不高,對本地區檢測機構存在的不合格數據以及檢測數據異常情況未及時有效跟進處置,施工現場和檢測機構監督檢查未有效聯動,導致檢測機構編造檢測數據的行為、出具虛假報告的情況未被及時制止、杜絕。
2、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報告的情況仍然存在。個別檢測機構無底線原則,人為編造檢測報告。有些檢測機構隨意修改檢測報告出具日期,檢測報告出具日期早于試驗日期和收樣日期。有些檢測機構利用檢測系統中的二次采集數據功能隨意修改檢測數據。
3、違規開展檢測活動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檢測機構配合工程項目的需求編造檢測數據和報告,甚至隱瞞檢測不合格情況,對檢測過程中發現的檢測結果不合格情況不向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門報告。部分檢測人員業務水平和實操能力不能滿足工作要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審核把關的制度流于形式,現場發現有些檢測報告存在明顯的原則性錯誤,但審核簽發手續齊全。部分檢測機構對已檢試件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留置。部分檢測機構試驗完成后不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有的以臨時報告代替檢測報告。
4、檢測市場行為仍不規范。建設單位委托檢測制度未完全落實,部分項目仍由施工單位委托檢測。個別檢測機構超資質承攬檢測業務或違法轉包檢測業務。部分項目檢測機構與所檢測建設工程相關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部分不具備檢測資質的分公司違規出具檢測報告。
5、檢測機構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大部分檢測機構僅是按數據上傳的要求建立了混凝土抗壓、鋼筋(含接頭)試驗的數據采集系統,并未建立能夠涵蓋其資質范圍內所有業務的檢測信息化管理系統,對所有檢測業務的受理、數據采集、檢測報告出具、檢測檔案管理等檢測活動全過程進行信息化管理。
6、檢測人員業務能力和工作態度仍需提升。本次統計中,二次采集數據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55%,數據采集質量有所好轉,但監管系統中存在的大量無效、未采集等數據仍表明部分檢測人員未規范開展試驗檢測工作,對檢測操作流程不熟悉,工作不認真、馬虎粗心的情況時有發生。
7、不合格數據處理不及時。監管系統中未處理不合格數據較多,說明相關企業對不合格數據處理工作不重視,未及時將相關信息報質量監督機構或屬地住建部門,主管部門也未及時對系統中存在的不合格數據督促檢測機構處理。其中,甘肅建苑建筑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甘肅建科技術試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未處理不合格數據較多。
以上相關數據及信息詳見附件1、2。
二、持續開展自查自糾和專項整治行動,強化質量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動態監管
(一)質量檢測方面
各檢測機構要對照前三季度檢測監管系統數據統計和存在的問題情況通報內容,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各檢測機構要認清目前檢測行業面臨的形勢,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變管理模式,以適應建筑業的發展和變化,同時要對照新的資質標準,認真做好新老資質過渡認定工作。一是結合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檢測人員理論知識和業務能力培訓,確保檢測操作規范標準、檢測結果真實有效。二是企業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檢測機構質量保障體系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的職責,加強檢測活動監督管理,找出影響檢測質量的關鍵控制點,針對性重點進行管控,并做好檢測報告審核把關,確保質量保障體系有效運行。三是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的管理,分支機構的人員、儀器設備、檢測場所、必備檢測參數等技術能力應當根據分支機構所開展業務范圍,滿足相應的專項資質標準要求,并保持穩定。四是鼓勵試驗室安裝視頻記錄檢測試驗過程,通過視頻完整記錄現場檢測全過程,并重點記錄現場檢測人員、檢測設備、檢測方案執行和檢測數據采集情況。
各地住建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檢測機構的監管力度,做好通報內容和涉及機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檢查,對存在異常情況或違規行為的機構進行重點監管,并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檢測機構違法違規整治“回頭看”。一是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于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住建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施工現場責任追溯等方式,對檢測機構場所、人員、設備、質量保障體系等資質條件進行動態核查,將檢測合同、報告、數據溯源情況等納入檢查范圍,依法嚴厲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資質承攬業務、違規減少檢測數量(點位)、壓減檢測環節、更換檢測材料、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進行曝光。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對各自轄區范圍內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管和督查力度,尤其對全年無檢測數據的試驗檢測機構要重點進行核查,對試驗條件和能力等條件不滿足資質標準的檢測機構,責令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在市場承攬新的業務并出具檢測報告,嚴厲打擊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報告的行為。對已經不具備檢測條件且無繼續經營意向的機構,要督促其盡快完成資質注銷,嚴禁倒賣、出租、出借等非法轉讓資質證書行為。三是要充分利用監管系統開展日常工作,結合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現場情況,比對檢測機構上傳的試驗數據和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時對異常情況進行核查,對監管系統抽查發現問題較多、不合格數據處理緩慢的檢測機構及涉及的工程項目進行重點督查,督促檢測機構盡快處置不合格數據,必要時進行追溯處理。
(二)預拌混凝土質量方面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生產。一是強化原材料管理,按要求做好原材料進場驗收、復檢,建立管理臺賬,依規處置不合格材料;二是強化專項試驗室管理,確保儀器設備、試驗環境符合要求,加大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規范試驗方法,做好原始試驗數據記錄等工作;三是強化生產質量管理,做好混凝土設計試配和配合比管理,按規定進行出廠檢驗并進行試塊留樣,堅決杜絕隨意調整混凝土配合、編造試驗數據的情況,確保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
各地住建部門要結合年度工作安排,按照《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甘建法〔2024〕74號)安排的時間計劃,組織完成2024年度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專項檢查工作。一是重點檢查預拌混凝土企業過程質量管控,嚴查隨意調整配合比,出廠把關不嚴,運輸、泵送和澆筑過程中隨意加水,預拌混凝土試塊弄虛作假,跨區域長距離供應混凝土等情況,切實強化混凝土質量源頭管控。二是要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市場行為的日常監管,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無資質或掛靠資質向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供應商品混凝土、建設單位直接采購或違規指定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省廳將適時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
三、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保障
各地住建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一是做好部署安排,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重點,扎實有效推進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鼓勵各地積極爭取專項經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和抽測;二是強化監督執法,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力度,督促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建立違法違規責任主體和單位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強與施工現場的延伸聯動檢查,將問題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對問題項目進行重點跟蹤,對發現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問題、不合格檢測報告要一查到底,確保工程實體質量;三是總結工作成效,將專項整治工作與質量強省建設、工程品質提升等重點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省住建廳將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隨機對預拌混凝土質量和檢測機構進行抽查,督查結果將進行全省通報。
附件:1.各市州數據上傳及不合格記錄處理情況匯總表(2024年前三季度數據)
2.檢測數據上傳異常企業情況匯總表(2024年前三季度數據)
3.部分企業違規檢測行為案例(2024年第二批)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各市州數據上傳及不合格記錄處理情況匯總表(2024年前三季度數據)
單位:條
序號 | 地區 | 檢測數據 上傳總量 | 不合格數據 | 不合格 未處理數據 |
1 | 蘭州市 | 167172 | 371 | 326 |
2 | 白銀市 | 61260 | 195 | 76 |
3 | 蘭州新區 | 65212 | 140 | 28 |
4 | 隴南市 | 74850 | 57 | 27 |
5 | 臨夏州 | 72151 | 26 | 26 |
6 | 酒泉市 | 57573 | 46 | 15 |
7 | 平涼市 | 26640 | 76 | 12 |
8 | 金昌市 | 30508 | 112 | 7 |
9 | 天水市 | 73364 | 9 | 7 |
10 | 張掖市 | 36114 | 5 | 1 |
11 | 甘南州 | 12902 | 0 | 0 |
12 | 定西市 | 71793 | 12 | 0 |
13 | 武威市 | 35533 | 12 | 0 |
14 | 慶陽市 | 61672 | 21 | 0 |
15 | 嘉峪關市 | 36848 | 93 | 0 |
合計 | 883592 | 1175 | 525 |
附件2
檢測數據上傳異常企業情況匯總表
(2024年前三季度數據)
序號 | 企 業 名 稱 | 企業 所在地 | 異常情況說明 |
1 | 甘肅科源數智供應鏈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 進行登記注冊 |
2 | 甘肅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 進行登記注冊 |
3 | 蘭州理工大學高新技術成果推廣轉化中心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 進行登記注冊 |
4 | 蘭州鐵城恒達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 進行登記注冊 |
5 | 甘肅科達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 張掖 | 未在監管系統中 進行登記注冊 |
6 | 甘肅公航旅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 上傳數據 |
7 | 甘肅宏圖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8 | 甘肅華海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9 | 甘肅環通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0 | 甘肅金圣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1 | 甘肅鯤誠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2 | 甘肅全正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3 | 甘肅三興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4 | 甘肅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5 | 甘肅鐵鷹建筑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6 | 甘肅同輝工程質量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7 | 甘肅信誠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8 | 蘭州理工大學土木綜合實驗中心 | 蘭州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19 | 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輝阿工程檢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酒泉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0 | 玉門油田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酒泉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1 | 甘肅地質工程實驗室 | 張掖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2 | 張掖市科力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室 | 張掖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3 | 金昌市建衡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金昌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4 | 白銀建正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白銀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5 | 甘肅垚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白銀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6 | 定西交通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 | 定西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7 | 崇信縣方科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慶陽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8 | 涇川縣方圓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 慶陽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29 | 慶陽長慶工程質量檢測站 | 慶陽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0 | 慶陽市天瑞檢測試驗有限責任公司 | 慶陽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1 | 慶陽市天源水利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 慶陽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2 | 慶陽市西苑綜合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 慶陽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3 | 天水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 天水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4 | 徽縣巨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隴南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5 | 隴南方正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 | 隴南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6 | 甘肅元豐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新區 | 未在監管系統中上傳數據 |
37 | 甘肅建大土木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蘭州 | 監管系統上傳數據總數小于10條 |
38 | 信爾達工程科技(甘肅)有限公司 | 蘭州 | 監管系統上傳數據總數小于10條 |
39 | 甘肅俊豪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武威 | 監管系統上傳數據總數小于10條 |
40 | 鎮原錦徽建筑工程檢測試驗有限責任公司 | 慶陽市 | 監管系統上傳數據總數小于10條 |
41 | 甘肅精信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蘭州 | 監管系統中未采集數據大于50條 |
42 | 甘肅南建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甘南 | 監管系統中數據二次采集率達14% |
附件3
部分企業違規開展檢測行為案例
(2024年第二批)
序號 | 企業名稱 | 違規開展檢測行為情況 | 行為 發生地 |
1 | 甘肅蘭達鐵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1、部分砼抗壓強度的報告出具日期早于實際收樣、試驗日期; 2、試驗室無燒結磚抗壓強度試驗設備,仍出具燒結磚抗壓強度檢測報告; 3、檢查前一日進行的多組砼抗壓強度試驗,試驗室無檢畢樣品。 以上行為均涉嫌出具虛假報告,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57號令)第三十條之規定。 | 蘭州市 榆中縣 |
2 | 蘭州實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在蘭州新區范圍內開展檢測業務的多個項目中,與所檢測項目監理單位存在隸屬關系。 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57號令)第十五條之規定。 | 蘭州 新區 |
3 | 張掖市建祥科技檢測有限公司 | 在肅南縣某商品房建設項目檢查發現,該項目保溫板檢測委托單中的收樣單位為張掖建祥科技檢測有限公司,但實際檢測報告出具單位并非該單位,張掖建祥科技檢測有限公司涉嫌違法分包質量檢測業務。且該單位不具備建筑節能檢測資質,卻違規承攬該項業務。 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57號令)第三十條之規定。 | 張掖市 肅南縣 |
4 | 甘肅華睿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1、部分已檢試件、試塊未按要求留存72小時; 2、已檢畢的部分試塊、試件無法提供委托單及原始記錄。 以上行為涉嫌出具虛假報告。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57號令)第三十條之規定。 | 定西市 |
5 | 敦煌市鴻瑞建設工程材料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在敦煌市某綜合樓建設項目開展檢測業務過程中,存在檢測信息未上傳、使用不能滿足所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要求的儀器設備、未按照技術標準進行檢測等行為。具體如下: 1.該單位從2024年6月1日后未在全省檢測監管系統上傳任何數據,但根據現場檢查,6月1日之后在敦煌市某綜合樓項目出具了大量的砼抗壓、鋼筋接頭等檢測報告。 2.地基基礎為砂礫石換填地基,淺層平板載荷試驗的承載板面積為0.25㎡,且未分級卸載。 3.填充墻體Ф6植筋拉拔承載力檢測未執行《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第9.2.3條的規定。檢測設備為HC-20拉拔儀。 4.獨立基礎下回填土的取樣數量不滿足《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規范》的要求。 5.負一層外墻用Ⅰ型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進場復驗未檢測可溶物含量和熱老化后低溫柔度,且不透水性和低溫柔度技術指標不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附錄A的要求。 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57號令)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之規定。 | 敦煌市 |
6 | 甘肅建大土木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2024年開展的多組砼抗壓試驗,試驗數據未按要求進行上傳。 | 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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