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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園區)工改辦,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國動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辦事為導向,結合《馬鞍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規則(暫行)(馬住建〔2023〕59號)要求,以一般工業類項目竣工聯合驗收作為試點,待條件成熟后,進行全面推廣,按照“一個標準、一套人馬、一次驗收”的模式,深化聯合驗收工作,進一步壓減環節、縮短時間,減少材料,增強企業的獲得感,促進竣工驗收階段營商環境再優化。
一、工作內容
(一)適用范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一般工業類工程建設項目。
(二)驗收事項
1.質量監督竣工驗收;
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設工程消防備案;
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4.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驗收;
5.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告知承諾)。
(三)責任分工
1、工程建設審批綜合服務窗口負責統一聯合驗收組織協調工作,成立聯合驗收工作小組,成員由規劃、消防、質監、人防、城建檔案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選派1名綜合素質高,專業能力強,工作作風優的驗收工作人員,參與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工作小組成員不超過5人。
2、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質量監管的服務意識,建立一般工業類項目首席審批師包保制度,由市、縣區(園區)首席審批師牽頭,為企業提供質量安全業務指導服務,協調解決聯合驗收存在問題,主動上門服務,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問題,確保一次驗收通過。
(四)多測合一
持續推行“多測合一”改革,將工程建設項目從前期審批到后期驗收涉及的各類測繪事項進行并聯整合,按照“進度相似、并聯打包”的原則,將全流程測繪分為用地、規劃建設、竣工驗收三個階段,做到統一規范數據標準,數據網上同步推送,測繪成果互認共享。建設單位與測繪機構通過“多測合一”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測繪成果共享上傳。
二、辦理程序
(一)申請條件
1、已按審查合格的消防施工圖紙要求完成消防工程建設;各項消防設施性能和系統功能聯調聯試等內容檢測合格,消防車道能正常使用,與非投用區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防火、防煙分隔;
2、建設工程應滿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所規定的的竣工驗收條件;
3、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設的,應保持工程完整性,并滿足人防驗收要求;
4、道路、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設施滿足接入條件,并在投用前接入到位;
5、 建設工程應完成規劃竣工測量、房產測繪(適用于建筑工程)、地籍測繪(適用于涉及用地手續的)、人防工程面積測繪,取得相關測繪成果報告。
6、已按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內容完成建設;規劃要求的道路、綠地、工程管線、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等已同步完成配套建設;規劃要求拆除的各類建(構)筑物以及因建設需要搭建的臨時設施已經全部拆除,施工場地清理完畢。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申請事項
1、質量監督竣工驗收;
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設工程消防備案;
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4、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驗收;
5、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告知承諾)。
(三)辦理流程和時限
1、服務指導。為切實提高聯合驗收一次性通過率,一般工業類項目單體完成全部建設內容后,組織竣工驗收前,牽頭部門應幫助企業提前完善規劃、消防、質監、人防、城建檔案等報驗材料。對于建設工程項目,在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前,由聯合驗收小組統一組織一次驗收前檢查,提出檢查意見,指導各參建單位按要求整改,以縮短項目驗收周期,降低驗收重復率。
同時企業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向牽頭部門申請事前技術指導,事前技術指導申請既可以針對全部驗收事項,也可以只針對部分較為復雜的事項。牽頭部門收到企業事前技術指導申請后,召集相關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主動上門開展技術指導服務,提前幫助企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幫助項目達到驗收工作標準,不得以資料不齊全等各類理由拒絕開展技術指導。
開展聯合驗收服務指導工作,每個項目至少一次現場服務,并在《聯合驗收現場指導服務記錄單》記錄現場收集的問題,形成指導意見和服務措施反饋企業。
2、申請受理。建設單位通過馬鞍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申請一般工業類項目竣工聯合驗收,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受理建設單位的申請。綜合服務窗口收到建設單位聯合驗收申請材料后在0.5日內進行審查。對申報材料齊全的立即將企業申請信息推送到自規、住建、國動等相關驗收事項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有誤或不全的,須詳細說明理由并提出整改要求,綜合服務窗口通過工改系統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
3、現場踏勘。綜合服務窗口將申請信息發送至各主管部門后開始計時,聯合驗收總流程時限為5個工作日。由牽頭部門確定時間,各主管部門應于3 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踏勘。
4、反饋意見。主管部門驗收意見分為“同意”和“不同意”兩類。驗收意見都為“同意”的,由各主管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向牽頭部門提交驗收意見。
驗收意見為“不同意”的,由各主管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通過工改系統將驗收意見和一次性告知單提交給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收齊匯總后,同步反饋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完成整改工作后,通過工改系統反饋至主管部門,相關主管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驗收(前期已驗收意見為“通過”的事項,可不再重復組織現場驗收)。
5、出具結果。牽頭部門在收到各主管部門反饋的“同意”意見后,需在1個工作日內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
(四)其他事項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作為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的申報材料,由質監部門現場出具后,首席審批師負責上傳至工改系統,作為出具竣工聯合意見書的申報材料。
《馬鞍山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作為竣工驗收備案憑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不再單獨核發。
《馬鞍山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通過馬鞍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自動推送至市電子證照庫,不動產登記機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可自行調取以作后續不動產登記、城建檔案歸檔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首席審批師要全面負責全程跟進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聯合驗收工作小組成員,在各階段開展業務指導,按期完成驗收工作。對聯合驗收工作中不能按要求提供服務完成驗收工作的,落實提醒和約談機制。
(二)強化服務意識。監督人員要主動對接、提前謀劃,加強與企業溝通聯系,靠前提供聯合驗收專業服務指導,通過入企走訪、座談交流等形式,解決企業各階段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切實提高服務精準度。
(三)強化隊伍建設。驗收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人員業務培訓,深入學習掌握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熟練掌握和運用專業知識,切實履行各項工作流程和辦理程序,不斷提高驗收服務工作能力水平。
(四)強化部門協同。驗收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聯合驗收服務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驗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企業滿意度。
附件:1.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流程圖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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