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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財政廳
關于發布《貴州省綠色建筑工程計價定額》(2024版)的通知
黔建建通〔2025〕7號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局)、財政局,貴安新區城鄉建設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適應我省綠色建筑建設發展需要,規范建筑工程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經濟,維護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13〕4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定額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標〔2015〕23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編制《貴州省綠色建筑工程計價定額》(2024版)(以下簡稱“2024版綠建定額”)。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共同審定,予以發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版綠建定額適用于貴州省行政區域內建筑裝飾、通用安裝、園林綠化工程項目。
二、2024版綠建定額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原磷石膏相關計價文件《關于印發磷石膏計價定額項目(試行)的通知》(黔建城字〔2018〕941 號)、《關于印發貴州省磷石膏計價定額項目勘誤的通知》(黔造價〔2020〕1號)、《關于印發磷石膏噴筑式復合墻體計價定額項目(試行)的通知》(黔建建字〔2022〕37號)、《關于調整部分磷石膏計價定額項目的通知》(黔建建字〔2023〕17號)、《關于印發輕鋼龍骨—磷石膏砂漿噴筑復合墻體計價定額項目(試行)的通知》(黔建建字〔2023〕16號)、《關于印發原位模板—磷石膏砂漿噴筑復合墻體計價定額項目(試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26號)同時廢止。
三、2025年6月1日前已獲得立項批復的工程項目,仍按原計價辦法執行,未獲得立項批復的工程項目按照本通知執行。
四、2024版綠建定額是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項目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的依據;是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是編制企業定額、投標報價、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工程造價鑒定的參考。
五、2024版綠建定額各要素價格按國家政策規定實施動態管理。
六、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2024版綠建定額監督管理工作,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具體工作。各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監督執行工作,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財政廳
2025年2月11日
來源:貴州省住建廳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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