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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遂寧市分行、市消防救援支隊、市交警支隊,船山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市直園區綜合執法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為做好市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運維服務考評工作,經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遂寧市交通運輸局、遂寧市公安局三部門同意,現將《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維服務考核評價辦法(修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遂寧市交通運輸局
遂寧市公安局
??????????????????????????????2025年5月6日
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維
服務考核評價辦法(修訂)
第一條 為加強市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投運、維護和停放秩序管理,促使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更好履行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根據《遂寧市城市管理條例》《遂寧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遂寧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力投放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遂寧市主城區通過互聯網技術的商業租賃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以下統稱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租賃服務的運營企業,適用本辦法進行經營服務評價考核。
第三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經營服務考核評價的牽頭部門,負責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等部門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的車輛、運營維護、用戶滿意度等情況定期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各評價指標的具體內容與評分標準按照《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維服務考核評價細則》(見附件)執行。
第四條 新進入遂寧市場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參與首次考核評價的數量,以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備案審查并對外公告的數量為準。
第五條 采取第三方機構調查的,其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牌照號、車架號、二維碼號的信息吻合情況、運維調度組織、車輛停放秩序、車容車況和市民滿意度、用戶滿意度,調查得分占考核評價得分權重的30%。
第六條?日常運維管理情況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經營條件、車輛調度、配合監管執法部門開展工作等考核評價指標組成,占考核評價得分權重的50%。
第七條?數字城管案件處置分析考核根據考核評價周期內市運管服平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有關案件及其處理情況進行評價,占考核評價得分權重的20%。
第八條?同企業的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分別參加考核評價,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運總數量不變的前提下,考核評價結果與品牌車型的投運數量實行增減掛鉤。當期得分最低的,給予下期調減該品牌車型投運數量總數10%的懲戒,當期得分最高的,給予下期調增本期考評調減品牌車型投運數量總數10%的激勵,其他位次的不作調整。
第九條 為保證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兩種車型的投運數量比例不變,若當期考核評價得分最高和得分最低的是同一企業的不同車型,則不作調整;若當期考核評價得分最高和得分最低的是不同企業的不同車型,則調減投運數量的企業車型須與調增投運數量的企業車型保持一致。
第十條 運營期限即將屆滿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若其品牌車型的經營服務考核評價結果平均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同意繼續備案運營,運力配額不變;平均得分70分至85分(不含)的,運力配額全部收回,重新參與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的新一輪審查評分;平均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運力配額全部收回,不得參與新一輪審查評分。
第十一條 投運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下期分別調減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投運數量總數15%的懲戒。
(一)不按規定提供車輛真實投運數據的;
(二)在考核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三)經監管執法部門查實存在偽造、仿冒專用號牌行為的;
(四)違反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或不當運營行為擾亂市場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做好重大活動及法定節假日期間秩序保障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未及時妥善處理用戶投訴,造成不良影響或出現負面輿情的;
(七)其它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二條 投運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企業及其品牌車型退出遂寧市主城區市場。
(一)因運營管理不善,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在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拒不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考核評價的;
(三)組織、煽動、參與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群體性事件的;
(四)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的;
(五)惡意擾亂市場正常運營秩序,產生惡劣影響的。
第十三條 品牌車型連續兩期考核評價得分最低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運營企業進行約談提醒。品牌車型連續三期考核評價得分最低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約談經營企業。品牌車型連續四期考核評價得分最低的,經營企業及其品牌車型退出遂寧市主城區市場。
第十四條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考核評價細則依據本辦法制定。
第十五條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相關責任部門配合,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考核評價,并根據考核評價結果督促相關企業進行車輛增減及備案工作。
第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遂寧市主城區(含船山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其余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據職能職責分別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5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2022年7月19日印發的《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維服務考核評價辦法》(遂城管發〔2022〕14號)作廢。
附件: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運維服務考核評價細則
附件
遂寧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維服務考核評價細則
項目 | 考核評價 指標 | 考核評價內容 | 考核評價方法 | 考核評價單位 |
第三方機構 調查 (30分) | “三號合一”情況(5分) | 隨機查驗各運營品牌的100輛車輛的“三號(實體號牌、車架號與藍牙號)合一”情況和是否超量投運情況。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每發現1輛信息不一致的扣0.1分,每發現1輛超投的扣0.2分,扣完為止。 | 第三方機構 |
運維調度組織(4分) | 查閱企業關于運維力量的佐證資料,直接負責車輛現場運維調度管理的人數不得低于每200輛車1名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4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為止。 | ||
靜態停放秩序(4分) | 隨機抽取100個車輛停放點進行現場評價。 | 采取得分制,某品牌在該點位獲評優得0.04分,獲評較好得0.02分,獲評差不得分,最高得分4分。 | ||
車容車況 (4分) | 選擇25個綜合性的車輛停放點,每個點隨機抽取各運營品牌的4輛車輛,共檢查400輛車的車容車貌和車況。 | 采取得分制,各運營品牌每獲評1輛優得0.04,每獲評1輛較好得0.02分,獲評差不得分,最高得分4分。 | ||
市民滿意度測評(5分) | 選擇20個綜合性的車輛停放點,每個點周邊尋訪10名市民群眾,共200人進行調查。 | 采取得分制,每個樣本獲評滿意得0.1分,獲評不滿意不得分,最高得分5分。 | ||
用戶滿意度測評(5分) | 對各運營品牌車輛,分別隨機選取200名騎行人進行調查。 | 采取得分制,每個樣本獲評滿意得0.1分,獲評不滿意不得分,最高得分5分。 | ||
用戶保險 (3分) | 運營者應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 采取得分制,查驗保單等相關證明,未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該項不得分。 | ||
日常運維 管理(50分) | 經營條件 (5分) | 依法取得獨立企業法人資質、工商營業執照,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在本市注冊或設立分支機構,有固定辦公場所及固定負責人。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由運營者按質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未提供或出現不達標的情況,該項不得分。 | 市交通運輸局 |
投訴受理 (5分) | 設立24小時服務專線,并有相關值班值守記錄。及時受理用戶投訴,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并回復。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政府12345服務熱線等轉交辦件。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未設立服務專線的,該項不得分。未及時受理或受理后處置不到位,引起反復投訴的,一次扣0.2分。 | 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遂寧市分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 | |
車輛調度 (5分) | 有下列情形,運營者應當采取調度措施:(一)車輛跨區域流動,造成區域內動態失衡的;(二)因重大活動等需要臨時調整區域車輛配置的;(三)其他需要采取應急調度措施的。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拒不配合責任部門安排做好區域潮汐車輛供給的,每次扣0.2分,扣完為止。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 |
車輛數量 (5分) | 投放車輛總量應控制在幾部門聯合審查確定的范圍內,運營者不得超投。因擅自投放車輛、實施車輛動態調節后應當核減車輛而未核減、退出運營未主動回收車輛、不及時整理未按規定停放的車輛等情形造成車輛超投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清退。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由責任部門采取每兩月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對投放車輛數量進行查驗,每發現1輛超投的扣0.2分,扣完為止。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
車輛質量 (5分) | 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技術標準要求,性能安全。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由運營者采取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已投放車輛進行質量檢驗監測,出具國家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報告,存檔備查,保證車輛運行安全,資料留存期限不低于3年。發現未達到要求的,該項不得分。 | 市市場監管局 | |
安全管理 (5分) | 運營者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 采取得分制,基準分5分,由責任部門采取查驗資料、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打分。 | 市交通運輸局 | |
消防管理 (5分) | 運營者應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定期開展滅火及疏散等消防演練。 | 采取得分制,基準分5分,由責任部門采取查驗資料、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打分。 | 市消防救援支隊 | |
對交通秩序的負面影響(10分) | 運營者投放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補充,應盡可能降低對城市正常交通秩序的負面影響。 | 由各交警大隊根據轄區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運、停放對交通秩序的影響,按影響很小(8分—10分),影響較小(5分—7分),影響一般(2分—4分),影響很大(0分—1分)進行量化打分,以平均值作為計分。 |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 |
配合部門 開展工作 (5分) | 主動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接受政府有關部門日常監管,按期、如實填報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的報表或材料,按要求參加各類會議和活動。 | 采取扣分制,基準分5分,未配合的一次扣0.2分。 | 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遂寧市分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 | |
大數據分析 (20分) | 數字城管案件處置分析 | 運營者應規范使用市綜管服平臺,及時處置數管平臺派發案件,做到車容車況狀態良好、停放秩序規范、調度及時。 | 對運營者辦理數字城管案件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核周期內考核平均得分乘以20%記分。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特殊情況 加分(10分) | 正面報道 | 被市級及以上主流媒體正面宣傳報道的,每次加1分,累計加分總和不超過5分。 | 由各運營者向責任部門提供佐證資料。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科技創新 | 研發創新科技,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推動我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健康規范發展,解決行業發展難點問題,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每考核周期內加5分。 | 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共同認定。 | 市交通運輸局 | |
特殊情況 扣分(10分) | 負面報道 | 被市級及以上主流媒體負面宣傳報道的,每次扣2分,累計扣分總和不超過10分。 | 由責任部門收集佐證資料進行打分。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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