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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梧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梧州市實際,我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梧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wzzjjfjk@126.com。
2.書面意見可郵寄至:梧州市新興二路118號住房監管科 (郵編:543002),聯系電話:0774-3885118。
3.在線提交:在梧州市政府門戶網站調查征集專欄在線反饋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16日。
梧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7日
關于進一步促進梧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的決策部署,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梧州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梧州城區(包括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下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網簽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給予財政補貼,具體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實施購買新建非商品住房補貼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梧州城區購買新建車位、商鋪、寫字樓等非住宅產品,并完成網簽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給予財政補貼,具體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三、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梧州城區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梧州市城區名下無成套住房的,或名下有成套住房但未利用貸款購買(含貸款已結清)現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在梧商業銀行可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梧州監管分局,市金融辦,市自然資源局)
四、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梧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于支付首付款。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結清再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合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具體由主管部門確定。(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優化商品房車位預售審批條件。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在滿足初步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地下車庫分期分區申請預售。(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六、優化二手房“帶押過戶”流程。簡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序,加快“帶押過戶”辦理,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資金和時間成本,加大帶押過戶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宣傳力度。(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梧州監管分局,人民銀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七、階段性緩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申請延期繳納的企業,采取備案一套繳交一套的延期繳納方式,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加快推進網簽備案系統和專項維修資金系統整合,確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全額歸集。(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八、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用途監管,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后,開發企業即可按需申請使用監管額度內的資金,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專項用于支付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緩解項目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梧州監管分局,市金融辦)
九、鼓勵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企業存量融資展期。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駐梧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抵押物置換、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資,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梧州監管分局,市金融辦)
十、延長緩繳相關稅費等措施的實施期限。延長梧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25日印發的《梧州市促進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若干措施》中關于購房享受當地入學待遇、分期繳交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間的實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各縣(市)可參照執行。原有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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