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為推動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規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我局編制了《常德市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就有關內容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5年5月22日,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郵遞信件: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更新保障科或cdszjjzbk@126.com。
2.辦公電話:0736-7712597。
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5月15日
常德市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常德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決策部署,根據本市實際情況,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思路,堅持解放思想、拓寬思路,堅持穩妥把握、以需定購,準確摸清需求,探索開展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推動商品房去庫存,加快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穩定工薪收入群體住房預期,助力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需定購,職住平衡。收購房源的區位、數量、價格要體現職住平衡要求,精準滿足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戶型面積要契合保障對象實際情況。
堅持兜底收購,惠及于民。收購過程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收購房源的價格要體現保障屬性,讓配售對象真正買得起。
堅持集中收購,整體運營。原則上按照項目為單位相對集中收購房源,收購的每個項目成棟或成單元。
三、重點工作
(一)爭取金融政策支持。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思路,積極對接金融機構,落實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包括爭取降低資本金比例、較長貸款期限、較低貸款利息、擴大收購貸款范圍等。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人民銀行常德分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責任單位:相關收購主體
(二)明確收購主體。按照實力強、評級優、市場化程度高的標準,由市政府選定1-2家國有企業作為“一城四區”收購主體,各區縣市參照相關要求選定本轄區收購主體。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責任單位:相關地方國有企業
(三)摸底保障性住房需求。堅持以需定購,通過充分開展摸底調研工作,分析現存和潛在的住房需求等數據,作為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依據。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
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建立收購項目儲備庫。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對轄區內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收購項目應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清晰,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符合質量、安全要求,達到消防標準。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相關收購主體
(五)確定定價機制。由收購主體核算重置價格和配售價格,明確收購價格應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過5%的利潤,與房地產企業平等協商收購項目價格。其中劃撥土地成本由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評估出具,建安成本由市住建局評估出具。配售價格由收購成本加不超過5%利潤構成。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相關收購主體
(六)開展收購工作。符合收購各項要求的項目,由收購主體與房地產企業自主對接協商;切實防范新增地方隱性債務和國有企業經營風險;按照定價機制協商收購價格,達成一致后發布配售預告,公布項目相關信息,對在規定期限內申購報名并交納預購金比例超過100%的項目,啟動收購工作。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相關收購主體
(七)落實手續辦理。收購工作啟動后,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項手續辦理,優化審批程序,開辟綠色通道,提高辦理效率,使收購項目具備配售、配租、個人貸款等條件。同時,按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閉管理的要求辦理不動產登記。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貸款利率等參照商品房相關規定執行,支持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以房產抵押提供擔保,同時由房屋產權人提供保證擔保。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相關收購主體
(八)加大資金補助。對于符合收購要求的項目,積極爭取落實中央、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市、區(縣)兩級財政加大資金統籌力度,結合公積金增值收益,給予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適用《關于保障性住房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70號)進行稅費減免。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責任單位:市住保中心、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九)加強收購資金監管。切實加強對收購主體借款資金用途和房地產企業出售商品房所得資金用途的監督管理。收購主體的專項貸款資金要單列會計明細科目、單獨核算,貸款支付資料需經過貸款金融機構審核,確保專款專用、封閉管理。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或銷售回款應在貸款金融機構開設的賬戶進行歸集,賬戶資金除用于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經費外,剩余資金優先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貸款本息。房地產企業出售所得資金依法償還本項目債務后仍有結余的,可用于歸還集團從本市其他未建成項目抽調的預售資金或用于建設其在本市的未完工項目,防止抽逃轉移。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責任單位:相關收購主體
(十)強化使用管理
1.統一平臺管理。整合升級我市現有公租房、保租房等系統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打通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渠道,不斷提升平臺智能化動態管理水平。收購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納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統一配售、配租管理,切實為保障對象做好管理服務。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數據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保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相關收購主體
2.統籌使用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收購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項目,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公租房、保租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轉換使用。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
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相關收購主體
四、收購流程和要求
(一)建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在市民之家住房保障申請窗口開設“常德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報名處,接受有資格的人員進行配售或配租申請,建立輪候庫。
(二)制定收購方案。收購主體根據需求與收購房源清單,結合融資籌資、成本核算情況,制定收購方案。方案科學確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房源,由收購主體和房地產企業自愿參與,以重置價為收購上限商定收購項目價格。
(三)發布配售配租預告。依據商定的收購價格確定擬配售配租價格,報市存量房源收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將擬配售配租價格和項目位置、戶型、面積等信息向社會發布,接受預配售配租報名。
(四)組織實施收購。預配售配租報名超過配售配租房源數量時,啟動房源收購,收購主體與房地產企業依法依規履行收購工作的各項手續。
(五)開展配售配租。完成收購工作后盡快啟動配售配租工作,明確配售配租價格,簽訂購房合同,依法依規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專班。成立市存量商品房收購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市人民銀行、市住保中心、市公積金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市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具體負責房源征集、承包核算、房源篩選、方案制定、收購談判等事宜。各有關單位負責按照各自職能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項目交易轉讓、土地性質變更、登記辦證、稅費繳納等有關工作。各區縣市參照成立本轄區工作專班,負責推進本轄區保障性住房工作。
(二)加強監督。收購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應滿足住建部關于“一現、兩防、三合適”的基本條件,健全完善收購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關制度。項目在開展一段時間后,由審計部門組織開展審計工作。嚴禁在房源確定、資金使用等方面暗箱操作以權謀私。加強對收購主體的監督考核,確保收購、配租和配售、運營管理工作有序平穩進行。
(三)科學統籌。動態掌握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底數,結合市場狀況和財政能力,制定科學合理的收購計劃。明確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前期調研和風險評估,確保收購決策的科性和合理性。建立公平、透明的房屋分配機制,確保最需要的人群能夠獲得住房。制定封閉管理細則,確保收購后的房屋得到有效管理和維護。
附件2:常德市保障性住房專項貸款資金管理細則(試行).docx
(聯系人:覃自翔 0736-7201110)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襄陽市房屋征收事務處:以案為鑒知敬畏 防微杜漸守底線
下一篇:政策新聞 | 【平公資建2025142號】平頂山市新華區城市管理局平頂山市新華區高莊溝排澇通道建設工程項目第二標段—招標公告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