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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建標函〔2025〕138號
各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內建標〔2024〕191號),加強全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的信用體系建設,規范造價咨詢市場秩序,提高造價咨詢服務質量,現就做好全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用評價工作是規范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秩序、加強行業管理的重要抓手。信用評價結果也是造價咨詢機構和注冊造價工程師從業和開展經營活動的重要依據。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內建標〔2024〕191號)要求,抓緊組織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信用評價相關工作,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分工與時間節點,確保評價工作有序推進。要強化統籌協調、上下聯動,加大信用評價工作宣傳推廣力度,持續強化督促指導,引導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主體深刻理解信用評價的重要意義,推動我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高質量發展。
二、各盟市、旗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評價信息的采集、審核、處理、上報、應用、管理等有關制度的細化落實工作。建立本行政區域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檔案,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日常工作按以下要求常態化開展:
(一)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采集。有關部門及社會組織認定的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信息,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知悉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依規進行甄別并采集錄入。
(二)基本信息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信用評價要求錄入申報,由旗縣(市區)、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審核上報,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后予以認定。
(三)增信信息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信用評價標準內容錄入、申報,并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機構項目所在地旗縣(市區)、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審核,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復核確認。
(四)失信信息由作出處理決定的或失信信息發生地的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采集審核,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復核確認。旗縣(市區)、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制發或收到失信信用信息認定文書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失信主體。
(五)自治區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開展咨詢業務的,由實際管轄造價咨詢項目的旗縣(市區)、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采集審核。
三、各盟市、旗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企業和注冊人員按相關要求完成首次上報,錄入自2024年1月1日以來產生的全部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性與準確性,上報截止時間為6月15日。
四、各盟市、旗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信用評價工作,通過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智慧建筑管理服務信息系統(http://110.16.70.26:81/webserver/app/index.html),點擊“工程造價管理”模塊進行業務操作。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確定專人具體負責信用信息錄入、審核等信用評價相關工作。
五、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真實、準確、完整地錄入信息,嚴把信用信息審核關,加強信用評價結果在行業監管中的運用,充分發揮信用評價的導向作用,通過強化信用管理,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工程造價咨詢業市場監管機制。
六、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信用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對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行為要嚴肅查處。
七、各有關行業協會要積極配合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協助開展信用評價宣傳活動,組織會員單位學習信用評價相關政策,引導和督促會員單位及時、完整、準確填報錄入信用評價信息,針對上報要求期內會員單位承接項目情況進行摸底,為信用評價工作提供行業內部數據支撐。
八、各盟市及滿洲里、二連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信用評價工作人員相關信息于5月13日前報我廳標準定額與節能科技處。信用評價工作人員發生變動的,及時報送變動后的人員信息。
聯系人:安田野、郭華瑩
聯系電話:0471-6962133、15561018125
0471-6913090、18686036803
電子郵箱:nmgjstkjc@163.com
技術服務聯系人:趙超群,聯系電話:16604716656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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